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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敲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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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了,我们也有一大家子人要养。如果不同意的话,你就把花花带回去,顺便把花花这几年的学费、生活费还给我们。

    王元一见到钱,忙不迭的点点头,他来要的是钱,不是人,更不是拼命,他那一切,无非就是虚张声势。如果真的要让他给花花掏学费、生活费,那简直要他的命。

    这也是双方能接受的一个方案,也是一个台阶。父亲虽然恨得牙痒痒,在这种无赖面前,也是无可奈何。为了避免今后再出此类的事情,父亲叫王元写了一个条子,大意是吴玉和王元同意花花被我家收养。双方在条子上盖上了指印。

    字据上的字不是一般的漂亮,这是王元故意炫耀自己的文化而写的,唉,却是这么一个人!

    波儿好久来我家里看书?王元笑嘻嘻地说,目的达到了,他的心情格外好,并不在乎我刚才冲动的冒犯。

    我愣住了,的确不知道怎么回答。旁边人也疑惑地盯着我,我赶快进了家里,我承受不了人们异样的目光,不想让人认为我和他有半毛钱的关系。

    吴玉迅速地收拾好东西捆在牦牛背上,将王元扶上马。临走时,我看见吴玉悄悄将一个布包从我家窗户里丢了进来。

    王元骑着马,他的头高高地昂着,是的,他从来没有低下过他的头。吴玉牵着牦牛,牦牛背上有锅、瓢和其它杂七杂八的家什,一路走一路发出“当地当地”的声音,慢慢地消失在街道尽头。

    我把那个布包交给母亲。这是一包虫草,经母亲清点,那是80多根虫草。当年的虫草5毛钱一根,却有价无市,变现不易。父亲经常出差到成都,应该是有办法的。

    这一定是吴玉背着王元悄悄攒下的,可以想象,她伏在雪线之上冰冷潮湿的草坡上,一寸一寸地移动,一眼不眨地在草丛甚至未化的雪地里寻找那细微露出的褐色的芽条,据说这些虫草都是活动的,稍不留神一眨眼就不见了。

    父亲无心虫草,匆匆出门去了,我看见他边走边掏出手帕,似乎在擦着眼泪,因为没有看见正面,只能是感受到父亲流泪,他的背影已经不再挺拔,竟然有些佝偻了。

    我看见街对面的计经委大楼的楼顶上,人影一闪,那衣服我很熟悉,是花花。我马上过去找她。

    果然是花花,坐在楼顶平台上,透过砖砌的女儿墙菱形花格,一直盯着家门口的这一切,一边看一边哭一边发抖。

    一看见我,花花对我说:波儿,我的心好痛,我快要死了!

    我说:别怕,爸爸有枪。

    花花摇摇头,泪如泉涌。

    我的确说不出什么,安慰人不是我的长项,我能做的就是坐下来,陪她,遗憾的是没有把手帕带在身上,给她擦眼泪,不过,我的手帕脏成那样,不好意思拿出来,拿出来她也不会用的。

    人群慢慢散去,露出我家门口满地的垃圾和牛粪。母亲一边清扫,一边嘟囔着。我还是第一次从街对面的楼顶看我的家,花花应该不是第一次了。那是一个很特别的视角,我家是住在公安局的平房里,家门很小很窄,比起我们所在的这栋楼的房子,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,里面居然还要生活我们这一大家人。那就是一个蚂蚁窝了,父亲就是那不停衔食归家的工蚁。如果说在121林场,我家还有点面子的话,在古锦县城,我们家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了,甚至有点穷酸了,然后还要遇到这种事情。父母把家里的积蓄都给王元了,我们怎么办?家这个字,第一次不是我的骄傲了,反而有一种说不出来感觉的悲哀。

    我应该在这家里起到什么作用?

    这是我第一次感到了一种无形的责任,母亲经常提醒的,努力读书吧,争取回到内地老家生活,成为一种长远的目标。

    今天的我,一点不像平常的我了,一个嬉皮笑脸的顽皮小子,今天,似乎长大了许多。

    花花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,她说:我想去当尼姑。

    为什么?我吃惊地问到。

    花花说:也许是我身上的罪孽太重吧,我去当尼姑,天天念经为阿妈祈福。

    我说:我也去当和尚,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。

    花花瞪大眼睛看着我,说:人家庙子里不收外地人。

    我想起王元说的,我们在这里生活十代人都成不了本地人,也不是没有道理,谁第一个踏上这块土地,谁就成了本地鹅卵石。我说:我看来的确成不了本地人,但总可以和本地人在一个锅里吃饭。

    别跟爸爸妈妈说当尼姑的话。花花叮嘱我。

    那你保证不准去当尼姑。我说。

    好的,我保证。花花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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