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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辑水流云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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慌不忙,将对方一军,才笑呵呵回转身来,操持配钥匙的行头。

    小狗们在这条街上,当是最快乐的生命。它们或奔走在风里,或卧在店铺的门口,有些霸道地懒洋洋横在门槛上,看见人来了,只抬头看一眼,便继续做它的白日小梦。如果有一根店主扔来的骨头,它们可以津津有味地啃上一天的时间,直到那根骨头,在嘴里味同嚼蜡,这才不再玩乐,几口将其吞咽下去。它们看不懂牛皮上王昭君的画像,也不明白那些古玩在时光里所剧增的价值,但它们却懂得在春天的大风里,追逐同伴时,昂扬向前的酣畅与淋漓。有时候它们也会安静地卧在主人的身边,看电视屏幕上闪烁的光亮,或者静听外面的大风,呼啸穿过寂静的小巷与老街。日光斜斜洒落下来,太平盛世下,它们自有打发时日的小喜乐。

    古玩街的尽头,是已经破败下来的民居,昔日乡村炊烟四起的闲散与自得,在高高的烟囱上,依稀可见。时光行到这里,似乎瞬间慢了下来,并不平坦的乡间泥路,昭示着此前曾经历经的风霜和雨雪。抬头看天,淡蓝中飘浮着的,依然是千百年前就以最悠然的姿态,自得其乐的云朵,它们俯视世间轮回上演的种种悲喜,不动声色,犹如一场戏剧谢幕之后,最后离去的那个看客。

    这一条不长不短的街道,隐在市区的繁华之中,像一个智慧的长者,不言不语,但却深悟一切的离合悲欢。水流云在,俗世中上演的种种喧嚣与吵嚷,在它深沉的注视中,不过是一粒小小的尘埃,手指抚过,了无印痕。

    十字路口处的一匹马

    我是在一个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,遇到了这匹马。

    彼时它正被与它一样黑瘦疲惫的主人牵着,等红灯亮起,与行人一样穿过斑马线。我先是隔着马路看到了它晦暗的毛色,像斑驳的墙壁,又像经年不洗的老人身上,一块块的癣。我尽力地将它想象成一匹身经百战的烈马,曾经有过在战场或者草原驰骋的辉煌,不过是因为和平年代的到来,和草场的退化,而与那些失去了草场的牧民一样,迁徙到了城郊,或者是都市,做最卑微的工作。

    它身后的车上,是高高耸起的红枣。那样鲜亮的颜色,将它衬托得愈加地黯淡。假若它的个头再矮小一些,我几乎会将它误认为一头沉闷的驴子。它的主人,显然是属于那些无证摆摊的小贩,自己种了枣林,便每天起个大早,赶着它,奔跑上几十里路,来城市躲躲闪闪地边走边卖。

    它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那里,低头,像一个想着心事的孤单的孩子。我经过它的时候,它甚至看都没有看我一眼。它的眼中,溢满了无助与忧伤。那一刻,它一定像我一样,在人群中,走神,发呆,忘记自己所处的地方。我懂得那样的孤单,在一片喧嚣之中,却什么都没有看到,只听见自己的心,在胸腔中,啪嗒啪嗒地走路,一直走,一直走,想要走到一个有温暖阳光的草原,或者可以停驻的家园。

    可是它却与我一样,在这个城市里,丢失了自己的家。永远都无法寻到一小块泥土,可以将心植下,长成一株高粱,或者一丛根茎发达的草。

    很快地有人围拢来,买主人的枣。主人欢天喜地地数着钱,全然忘记了给它丢一把干枯的草,或者像它昔日兄弟们的主人那样,爱抚地拍拍它的脑袋,示意它耐心地等待一会。他甚至都没有为它系上缰绳,任那一截绳子,在地上懒懒地搭着。

    而它,却没有丝毫的抱怨。它依然温顺地站在那里,如一匹沉默不语的老牛,或者一座静止的雕塑。有生长在城市里的人,好奇,逗它,主人就哈哈笑着,一拍它的后背,说,老实着呢,不用怕。他说这话的时候,带着杂耍艺人的轻浮,似乎,它成了此刻能够博得顾客一笑的小猫小狗或者猴子,只要是主人一声令下,即刻使出百般武艺,取悦肯掏钱出来的路人。

    可是它却在主人响亮的巴掌里,忧伤地回头,看一眼那些嘻笑着的顾客,便又低头,做了感伤的诗人。是的,那一刻,它是这个城市里流浪的诗人。它本来应该是草原上奔腾的勇士,可是它失去了战场,沦为与牛一样拉着车,在城市里为人的生计奔走的工具。它永远都赶不上汽车,汽车溅起的灰尘与泥土,常常就无情地落满了它的四肢。它还被许多人嘲笑,奚落,指责,呵斥。就像我正经过的时候,它被迎面走来的一个城管,拦住了一样。

    是它无意中拉了一坨粪便,尽管主人早已经在它下面,铺上了一个塑料的袋子,可还是有一些,溅在了马路上。城管不耐烦地让它的主人赶紧将马路擦净,然后立刻离开,不要影响了市容。否则,将不止是罚款了事。它的主人,不断地点着头,一连声地说着抱歉,然后蹲下身去,擦拭地上的粪便。它低头看着主人可怜地跪在地上,一遍遍地擦拭着城市不长野草的马路,眼中再一次掠过一抹忧伤。它微微后退两步,用腹部温柔地噌着主人的身体,似乎,想要给受了城管训斥的他,些许的安慰。

    可是这样的举动,却是换来主人一记毫不留情的鞭子。他气恼地骂着,说它没有眼色,拉屎都不知道找合适的地方!假若今天真的被罚,这一车枣就全赔进去了。

    它并没有因此,发出一声旷野中的嘶鸣,它只是在主人的指示下,啪嗒啪嗒地顺着人流,无声无息地向前走去,而不管,它的背后,是一坨依然散发着热气的粪便,还是主人怨恨的瞪视,或者,我这样一个不相干的路人,带着疼痛的同情。

    我想起一个住在草原上的诗人,他常常就会在外喝醉了酒,然后被人抬上自家的马,慢慢走回家去。每一次,我们这些住在城市里的朋友,都会担心他会在马背上,走丢了家。可是,他却总会被马,安全无恙地送回爬满牵牛花的篱笆小院。

    我们皆称赞他的马是一匹懂得人性的好马,他却摇头,说,生长在草原上的马,与人有一样的智慧。只是它们不像人这样喋喋不休地炫耀,或者自以为是地自夸。它们只有在奔驰中,才会让人懂得那种与生俱来的勇猛与野性。一旦将它们放逐城市,或者促狭逼仄的马圈,它们宁肯保持沉默,也不会像人一样,将过去的光环,一遍又一遍地,提起。它们是草原上的勇士,如果远离了家园,它们则是最真诚的游吟的诗人。

    那匹被当作牛使用的十字路口处的马,它的梦里,有没有过去的时光呢?它会不会怀念草原上的兄弟,羡慕那些可以战死的烈马?哪怕,是在电影拍摄中,被狡猾的人类欺骗着,为一场由摄影机录下来的虚假的战争,而战死沙场的烈马。

    我想它一定会的,不管它的主人,如何地忽视于它,将它等同于所有没有梦想的工具。它在破旧的马棚里,一定会梦到那段飞扬的岁月,梦到无边草原上,鲜美柔软的水草,梦到真正懂它的牧民。就像,我这样一个来自乡村的孩子,梦见故乡的水稻,农田,炊烟,或者,母亲一声声的呼唤。

    因为它与我,都是这个城市里,走丢了家,又时刻寻找着家园的诗人。

    喝茶的旧日好时光

    有一次逛店,看到一种饮茶的杯子,内里放了一种新式的器具。此器具状如旧时舀油的勺子,不过在勺子上加了一个盖;转开盖子,可以将茶叶倒入其中,合上之后,放入杯中,则茶叶不会上浮下沉,杯中的水,犹如一瓶有了金黄茶色的饮料,你只需放心地喝,丝毫不必担心茶叶梗或者叶子,会像往常那样,喝到口中去;当然,更不必有昔日的烦恼,需要在飘着的一圈茶叶里,左转右转,才能在杯口,寻到一小片空地,吸溜着将芳香的一口茶喝下去。茶叶在暗箱里,不管怎样地发酵,膨胀,舒展,都无法逃出来,阻塞你的嘴。你可以专心至致地看一份报纸,赏一部精彩到不容你分心的电影,或者享受与人辩论的乐趣,且顺手拿起一旁的茶杯,像澄澈的饮料一样,一口喝上半杯。齿间留香,但再也没有这芳香的源头,来扰你心神。

    店里的小姐极力推荐,说,上班族,用这样的杯子,方便呢,既无需清理残余的茶叶,也无需费神口中的茶梗,吐到何处去,连杯子,清洗起来,都不费时呢。我被说得动了心,兴冲冲买了一个回去。而后开始将喜欢的茉莉茶叶,小心翼翼地装入暗箱,再放入杯中,便开始冲入烧开的沸水。我习惯性地在看了一页文字之后,将第一遍水冲掉,可是,我很快意识到,对于这样特殊的杯子,第一遍似乎不再多余,既然茶叶不再四散,那么,其上附着的尘灰,也自是在暗箱里逃逸不出的。我悻悻然地再次冲入沸水,而后便抱着靠枕,倚在沙发上,悠闲地看起书来。

    翻了几页之后,我放下书本,捧起杯子,打开盖,下意识地闭上眼睛,深吸一口气,我喜欢的茉莉花香,徐徐飘溢过来,先自浸润了肺腑。但不知为何,那香气,似乎有些淡了,好像什么东西,给堵住了,飘散不出;只青烟一样,象征性地,掠过鼻尖,便兀自散开了。睁开眼睛,将嘴唇翘起,吁吁地吹着,吹了片刻,才想起,杯中并没有茶叶,更没有绽放开来的茉莉,我只需要喝白水一样,大口吞下去,就可了。唯一有区别的,就是白水里,加了浅绿色,又附了让你找不到源泉的花香。一种新式的饮料,因了这一小小的暗箱,豁然开启。

    可是,当我喝完一杯又一杯的茶,当我翻完一本书最精彩的部分,当我伸伸懒腰,看着秋日投射进来的温暖的阳光,回味起每一个细节,我突然发觉,这个恬淡的午后,似乎缺少了一种东西,从而让寂静流淌的时光,时断时续地,再没有昔日的流畅。但究竟是什么,我却说不清楚,感觉里像一股氤氲的气,或者铺展开来的连天的荷叶,我站在其上,任心灵飞扬。

    是到懒懒地起身,去倒茶叶的时候,打开暗箱,才看到蜷缩在其中的茶叶、茉莉、叶梗,它们在小小的角落里,挤抱成一团,再没有了昔日尽力铺陈开来的飘逸姿态。而那朵白色的茉莉花,甚至没有来得及绽放,便被死寂地团团包裹住了。我所看到的,不再是恣意的花朵与叶子,不再是生命的花团锦簇,而是暗黑的、没有飞翔便被废弃的一撮。它们在暗箱里,没有将生命展示给品茶的人,就萎缩掉了。

    我突然地有些感伤,为伴我读书的茉莉,为没有空间重生的茶叶,亦为这一段了无灵性的午后时光。

    我依然记得那些品茶的日子,与自己的家人,或者朋友,将上好的茶,拿出来,一个杯子一个杯子地逐一放入,再冲入炉上沸腾的热水,而后便在天南地北的闲聊中,等待茶叶涨开,花儿怒放。有时候我们会在茶中放入玫瑰,或者菊花,它们与茶叶纠缠着在杯中升起,宛如一场热烈的爱恋,徐徐地开启。我与家人,喜欢数各自杯中的叶梗,而且固执地认定,当杯中有竖起的叶梗时,近日必会有亲戚来家做客。我们还会比试谁杯中的花儿,更加地妖娆,或者谁的杯中,有完好无损形如小船的一片茶叶,能给自己载来好运。我们还会在周末,兴致勃勃地拥到朋友家中,借他的器具,喝程序繁琐的功夫茶。茶杯、茶壶、都是用沉郁的紫砂做成,握住的时候,有泥土般滋实的质感。主人有无限的耐性,将一壶茶,由茶壶倒入茶碗,再由茶碗倒入小小的茶瓯,围坐一旁的客人,则用拇指与食指,拈起其中的一个,浸入干渴的心田。

    我始终怀念这样悠闲度过的一段段时光,它们带着茶香,携着盛开的花朵,悠然穿越我们被工作、物欲堵塞了的时日。

    品茶,是一件最急不得的事情,只有一点点慢下来,我们想要的安然、静寂、恬淡与美好,才会如那杯中的茶叶,带着欣悦,舒展开来。或者,像那白色的花朵,悄无声息地,便将重重的花瓣,绽放开来。

    而人生,很多的时候,是需要我们这样慢下脚步的。固然你可以选择缤纷的饮料,畅饮而下,可是更能润泽心灵的,却是那天街上,蒙蒙飘洒的小雨。它们或许要很长的时间,可是,当雨停住,却浇灌出一片最适宜生长的沃土。

    我愿意在忙碌与喧嚣中,弃掉饮料,泡一壶功夫茶,慢慢地品,一直品到,黄昏来敲我的门窗。

    只是一碗混沌的温度

    于他,我只是一个路人,吃过几次他的油条,说过一些不相干的话,有过手指的碰触,而那,也是因为付钱的需要。于我,他则是心灵上,再也难以消除的印痕。

    那段时间,因为一个暗恋了许久的人,我向公司请了假,千里迢迢地飞往北京,试图用这样的方式,打动那人的心,让他知道我所有的死缠烂打,只是因为深爱。第一次抵达北京,就住在他摊位旁边的一个公寓里。每天清晨,我起床洗漱完后,会到路边的小摊上,吃些早点。他总是第一个到达,最后一个离去。我从来没有见他抬头看过路边的风景,也没有见他像别的摊主一样,互换着尝尝彼此的早点。他的脸,永远都是烟熏火燎的颜色,像是一块黯淡的抹布,在角落里,随意地丢着,除非是有用,没有人会想起它。他的手,也永远在做着揉切翻夹的动作。只有顾客吃完后自动将钱放入旁边的纸箱里时,他才会抬头,谦卑地笑笑,而后点头,说声“慢走”。

    他的油条,色泽鲜亮,入口生津,是这一带出了名的。许多的人,吃了一次,会早起绕了弯,再来。周围的商贩,都有帮手,要么是妻子,要么是孩子,或者老人,唯独他,始终是一个人,骑了三轮车,寂寞地来去。只有一次,我看见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,悄无声息地走过来,站在他的旁边。他的脸上,即刻有了少见的色彩,像是一株草,突然遇到了温暖的阳光。他欣喜地拿了一条凳子,让女孩坐下,又问她想吃什么。女孩懒懒地抬一下眼皮,说,随便。他的眼睛,飞快地扫视一下周围的早点摊,而后迅速地锁定在相邻摊位热气腾腾的混沌上。

    他要了一碗分量很足的混沌,给女孩端过来,又憨厚地笑笑,说,馅多皮薄,很好吃呢。女孩并没有多少反应,埋头吃了半碗,便将筷子一丢,转身要走。他急急地将女孩叫住,说,上补习班的钱,一块拿着吧,我今天忙,没有时间给你送去了。女孩这才住了脚,接过他手里一沓浸满油渍的零钱,又不耐烦地咕哝了一句什么,便走开了。

    那半碗凉掉的混沌,他抬头看了许多次,眼睛里,带着鲜明的渴盼,直到旁边的摊主,淡漠地走过来,将碗收起,他才失落地重新将视线转移到忙碌的活计中去。

    我暗恋的人,始终对我的热情,提不起兴趣。不管我怎样地努力,那人的心,都像是一块冷硬的坚冰,碰过去,碎的,是我自己。一个星期的假期,很快地过去,走的那天,我拖了行李,去他的摊上,吃最后一次早点。已经是九点,只有一两个顾客,在埋头匆匆吃着早餐。他坐在摊位后面,在春天的风沙里,右手拿着一个馒头,左手捏一块咸菜,低头吃着。筐里的油条,还是热的,但他,却像是没有丝毫的兴趣,看也不看一眼。那顿早餐,因为城管来赶,吃得很是匆忙。走的时候,他一个劲地朝我道歉,说“下次再来”。我笑,想,不知道,还会不会再有下次。

    一个月后,我出差去京,想起那个始终不忍放弃的人,便私自多停留了一天,想着不管怎样惹那人厌弃,都要再去见上一面,或许,这次,爱情会同情于我。

    照例是住在离那人的公司很近的公寓里。但早晨出门,却没有发现卖油条的摊子。我失落地买了一碗混沌,边吃边等,希望能看到他骑着三轮车的瘦削的身影。但直到付钱要走时,也没有将他等到。忍不住好奇,问卖混沌的女人,他去了哪里?女人只淡淡给我一句:死了,车祸。我吃惊,问,什么时候?女人数零钱的手,慢慢地停住,叹口气,说,半个月前的一个早晨,在我这里吃了一碗混沌,骑车回家的时候,被迎面而来的卡车撞出去十几米远;一年多了,他都没舍得在我这里吃一碗混沌,那天不知怎么地,终于肯花钱,要了一碗,也算是老天怜悯,让他走前,能圆一个愿望,可怜他的女儿,母亲早逝,现在,供她读书的父亲也没有了……

    我站在风沙肆虐的北京街头,许久都没有动,直到最后,眼睛被沙子迷住,我拼命地揉啊揉,眼泪,终于哗哗流下来。

    突然间明白,什么才是这个世间,最珍贵的,与其费力地追寻,不如守住身边所有。哪怕,只是一碗混沌的温度。

    我们是房子的什么人

    我们是房子的什么人呢?主人,房权证持有者,借宿者,路人甲,或者旁观乙?

    都不是。在这样一个疯狂抢购的时代,我们只是房子急红了眼的孙子和儿子,对这个掌控了我们一生命运,并耗尽了我们大部分心血的庞然大物,我们再也不是“家”下面那个眯眼小睡的小猪小狗,而成了“房”上那个想要跳梁的“尸体”,顶着一点残存的体温,躺倒在方方正正无法跨越的房子之上。

    我总是怀念年少时在乡村的时光。那时候的房子是父母和泥瓦匠们一砖一瓦砌起来的,我们不需要为了昂贵的地皮而四处奔走比较选择,亦不需要为了排号等到经济适用房,而像排队买春节返乡的火车票一样,带着被褥铺盖,几宿几宿地熬着;还要提防有人走后门,或者插队,几句话言语不和,便撕扯打将起来。打夯的男人们唱着歌,将地基打到像钢铁城墙般那么结实,而砌墙的师傅们,传递起砖头来,犹如抛起一个个玉米或者土豆,抛与接之间,有着优美的弧线和动感的旋律。男人们吼着歌,时不时停下来,跟院子里帮忙拌水泥抹石灰的女人们调笑几句,小孩子们则风一样奔来跑去,想象着在宽容明亮的房子里,皮球一样卯足了劲,上蹿下跳。有路过的村民们,会站上片刻,帮助主人们一起想象房子建成后的美好生活,并在房间布局上,给予各自有效的建议。

    每一家房子建成的时候,大家都会去“温锅”,男女老少,挤满了喧哗的庭院。吃饭时少了桌椅板凳,邻居家的女人们隔墙便递了过来。不到天黑,从未见各家各户锁过大门,更不会有猫眼里看人的防盗门。谁家男人女人们吵架了,总是左邻右舍的都跑去劝架。窗户里可以看见后面一家女人晾晒的衣服,还有老牛从外面散步回来,与你微笑对视一眼,便闲闲踱回牛圈里去。墙头上鸡们在叫,鸭们在栖息,麻雀嗖一下从这里飞到那里,燕子啁啾着讨论如何将自己的巢,筑得跟主人家的一样结实而且温暖。

    在这样狗吠声从村东传到村西的乡村里,房子与家,是同一个概念。没有人会为房权证上究竟署谁的名字而大动干戈,甚至吵到离婚,女人们嫁给了男人,就自会将这个庭院和庭院里的猫猫狗狗们,当成自己此生的归宿,她们心甘情愿守着它,织着毛衣,熬着粥饭,等着男人们从田地里干活回来。女人们不会争抢房子的归属,实在住不下,去自家桃园里建一个小屋,再养一条大狗,照例活得恣意舒畅。而男人们也不会霸道地将房子据为己有,为女人嫁过来的时候,没在房子上掏一份首付,或者没买一砖一瓦,而在吵架的时候斤斤计较。因为在男人们的心里,女人要嫁的不是这个房子,而是他这个人。

    而今的城市里,女人们不甘心没有房子轻易地与男人们裸婚,男人们也要衡量一下女人家里是否肯为这个房子掏出一半的首付,或者与他共同还款。房子是女人们戴在手上的戒指,没有温度,只是用来人前炫耀或者满足日益膨胀的对于物欲的虚荣。欲望总是无休无止,我们犹如一个馋嘴贪吃的孩子,吃着碗里的,看着盘中的,还贪婪地想着锅里的。房子不再是那个深夜有一盏灯火亮着的温暖的家,而是一个睡觉的死寂的坟墓,假若某一天你不再睁开眼睛,那么它则是埋葬我们的冰冷的棺木。

    新闻上左边在报道疯狂抢购房子的男女老少,右边则是矿难地震洪水枪战中死去的微不足道的人类。被排队购房拥挤得面部扭曲的生者,从不会去想自己假若明天就遇到了地震,那么这个拼死争抢来的房子,或许刚刚住进去,就倒塌掉,并无情地埋葬了自己。

    没有人会去想死后的事情。有钱人在想住豪华的别墅,哪怕花钱买来的是个没有烟火味道的“鬼城”。没钱的年轻人则奋力地要将自己父辈的最后一滴血,榨干,吸净。而当我们疯狂抢购的时候,只有房地产商们,在房子的背后暗自发笑。

    我们终于成了房子的孙子,朝它跪拜,祈求那里有家的温暖。可是,那个水泥砌成的怪物,却在我们的疯狂喊叫声中,始终不发一言。

    穿越声音窥到你

    文字散落各地文摘期刊,像无家可归的孩子,被人转来转去。我在网上查到,打电话领取样刊与稿费,穿越长长的电话线,与领养了我文字的陌生编辑对话,常常,能从三言两语里,便看清一个人的表情,还有隐藏其下的一颗颗文字里沉浮动荡的心。

    打电话给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文摘杂志,时针不过是刚刚抵达下班的钟点,想象中大家都在收拾了东西,穿好了外套,等着去坐公交,或者买新鲜的蔬菜。有人吵嚷着要去吃新开张的盐水鸭,或者街角的川菜馆。办公室里当是一副喜气洋洋解放了的轻松与怡然,所以这时的电话打进来,不接无所谓,接了,漫不经心也可以谅解。偏偏,与我通话的中年男人,在一片吵嚷中,没等我说完来意,便噼里啪啦朝我开了火,说,也不看看几点了,我们都下班了,还打电话!语气里满是厌烦与怒火,听起来,像是某个机关单位里,前程不得意的老干事,事业上被人百般排挤,于是便将一腔无处可以发泄的怨愤,全都一股脑倾倒在每日用小事扰他的人身上。

    我在他这样的一通训斥里,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,只不过,用了假装的平静,淡淡回他,抱歉,我不知道你们现在已经下班了。那人一句硬石块砸在我的棉花上,觉得不爽,又是厉声一句,催债也得看点吧,明天再打吧你!没等我应付一句“谢谢”,那边便啪地一下挂断,只剩了单调的盲音,嘟嘟嘟地提醒着我的耳朵,对面的人,早已用怒火,烧断了线路,所以也不必再枉费心机,要那微薄的稿酬。

    又有一北方小刊,电话说明来意之后,接线的中年女人,即刻用尖锐的声音冷冷道,我们从来不发稿费!语气斩钉截铁,毫无商量余地。遇到许多告知作者没有稿酬的文摘期刊,但大多言语怯懦,语气温柔,怕一不小心,撞上好事者,不怕千难万阻,将杂志告上法庭,所以还是精神安抚为上。但像如此理直气壮、牛气冲冲的期刊,还是首次遇到。

    被好奇与调侃的心理怂恿着,我突然增加了胆量,直截了当地,将昔日被我等清高文人不齿提及的稿费问题,抬上桌面,反问她道,你们为何不给文章作者发放稿费?难道你们一直都在免费办刊么?中年女人也卯上了劲,语气里愈加地强硬,似乎要将我开始露了苗头的嚣张气焰,给强行打压下去。依然是刚才的句式,只不过换了一个词语,成为小孩子无理取闹时的任性之句:我们就是不发稿费!

    我终于在这句话后,笑了,而后拿出一贯的宽容,回她,那么就不发吧,谢谢。中年女人却是懒惰理我的宽厚,连“嗯”一声也不肯给,便挂了电话。我在余音中,想象那个女人,当是有一副冷硬的心肠,已经习惯了如我之类讨债的人,所以才练就了一身铮铮铁骨,任你万箭穿过,也伤不及她的丝毫皮肉。

    也有内敛之人,不发飙,也不冷漠,只按部就班地,照你的指示与要求,像模像样的,说帮你记下联系方式,而后邮寄稿酬给你。只是,看不见他的动作,那声音里,却是透漏了一切秘密。长长的一个地址,每一次你还没有说完,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给出一个“好”字,总让你怀疑,习惯了一目十行的文字编辑,写起字来,也是健步如飞,大有一流速记员的标准。而且,不等你将名字说出来,他就豪迈扔给你一句,我们马上就去办理。我总是怕他尴尬,讪讪说道,可是,您还没有记下我的真实姓名,邮寄稿费,怕是不太方便吧。那端的秘密,终于像一个孩子没有系好的腰带,被一个人抓住了,轻轻一抽,便露出里面私藏的一笔小钱。

    这样“善意”的欺骗,挂掉电话的时候,就已经心内明了,知道不必等如此郑重其事的承诺,那期待中的绿色的稿费单,定是不会上路来找你了。

    俗世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欺骗,而那些给予了世人以精神食粮的文字,很多时候,却是可以成为一件最好的外衣,披上去,我们便似乎有了高尚的光环。可是,新装穿上去的时候,我们却常常忘了,身体可以遮蔽,声音,却是将我们的表情与内心,一览无余地暴露。

    天真主义

    7岁的小表妹,爱美,不仅与人比糖果的丰富,画书的多少,衣服的华美,还总在镜子前,模特般摆一又冷又酷的姿态,与去串门子的人一争高低。大家都相让于她,并不去跟她计较什么美丑,任她在镜子前站定片刻后,下一还是自己最美的定论,得意而去。

    后来家里寄居一远房亲戚家的女孩,长表妹一岁,也是不甘人后的个性。于是两人经常争来抢去,在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上,都不肯相让。大人常常对表妹谆谆教导,要与人为善,有主人的风范,不可与朋友斤斤计较。表妹不懂主客之礼,自然也不理会大人的苦口婆心,依然是吃饭的时候,跑着去坐自己可爱的小熊座位,用明黄的小碗,和橘红的汤匙,还霸占着遥控器,看自己喜欢的动画片。

    但小表妹还是有一天生的缺陷,就是皮肤太黑,不管用什么东西涂抹,那黝黑,都透亮地将她整个人,从上到下地敷着。她自然不知道这社会崇尚皮肤白皙的美女,也不懂得广告里天天做着的美白面膜与护肤品,对女人有多大的杀伤力。但每次当她被亲戚家女孩得意洋洋地拉到镜子前,比谁的肤色更白的时候,她的自尊心,都会像那腌了的黄瓜,刚刚还是顶花带刺的鲜嫩一条,瞬间便没了骨架,整个蔫了下去。所以每每亲戚家女孩与小表妹争夺不过,便会拉了她朝镜子前一站,张扬道,来,我们比比谁长得白。只这么一句,小表妹的嚣张气焰,即刻连点火星子也迸不出来,一路跌落下去,再也拾不起。

    后来有一天,小表妹又被女孩拉去比白,见我在这儿,便哭哭啼啼,说女孩欺负她,明明知道比不过,还几次三番让她出丑。看着她黑得发亮的皮肤,我笑,而后附在她的耳边,小声道,咱不跟她比白,咱今天跟她比黑,看谁黑过谁!这一句果真是有效,让小表妹即刻茅塞顿开,跳将起来,高傲地一甩额前碎发,便走到女孩面前,嚷道,今天咱们比谁黑!于是不由分说,便将女孩拉到镜子前,嘻嘻笑着掀起可爱的小肚兜,露出自己黑宝石般的小肚皮。我在客厅,看着对面镜子里,犹如清水里卧着的两块黑白分明鹅卵石的小女孩,一个天真嘻笑,一个任性翘唇,不由得扑哧笑出声来。

    本以为小表妹此后会醒悟我这骗人的招数,知道还是白对人来得更加实用,于是继续深陷在那小烦恼里,走不出来。可是7岁的小表妹,自此却是执拗地,认定黑也是一种骄人的资本,可以让自己将白皙的公主打败,并享受一下黑美人的华贵与骄傲。她几乎是每有人去,便要将人拉至镜子前,炫耀似的与人比黑。并在鲜明的对比里,有打了胜仗的开怀。

    这让我想起一次聚会,两个彼此熟识又彼此不屑的女子比拼,说到自己所穿的衣服牌子,一个坚持称国内的顶级品牌并不比国外的差,一个则傲慢宣称有品味的人从来都只选择国际路线。最后两人拼来比去,还是奉行国际主义者略胜一筹,以价格的优势,让国内主义者败了下风。

    但是至此两人却是交了恶似的,在公共场合互相拆台,彼此嘲讽,丝毫不会来点我家小表妹的天真主义,比谁的衣服质优价廉,或者谁更环保,或者爱国,并将此路线忠贞地一走到底。

    人的成长,大约就是这样一个过程,逐渐地祛除那些天真的傻气与稚气,不再执拗地坚持自己的路线,而是渐渐混入人群,犹如一滴水,融入海洋,此后随波逐流,哪管什么个人的喜好,大众的潮流的昂贵的,便是时尚,便是衡量自身价值之圭臬。倘若有谁离了这线路,出了轨道,大抵都会遭人诟病与嘲笑。犹如,我那因为比黑,而被成人们笑话一样屡次提及的小表妹。

    而当我们蝉一样褪去青涩的壳,那天真主义,也便藏在童年枯干的壳里,成为回忆中,一个烟灰色的笑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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