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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二十二章 辽西之战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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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俗话说得好,“一寸长一寸强,一寸短一寸险!”

    枪,正是长武器中的代表。

    它长而锋利,使用灵便。虽说只以拦、拿、扎三式为主,但使用难度却偏偏极大。在华夏民间一直就有:“年棍,月刀,久练枪”的说法。(亦作“年拳,月棒,久练枪”)

    而剑,则是短兵器中的魁首。

    《武经》有言:“剑开双刃,身直头尖,横竖可伤人,击刺可透甲。凶险异常,生而为杀!”

    何意?其余不说,就看最后一句,剑的存在就是单纯为了杀人!由此可见,剑的性质。

    和枪一样,剑的常用招式,也只有三种,且因为长度来得更为便捷。(截、削、刺)

    这两者,一个是“百兵之王”,一个是“百兵之君”,从彼此的地位上看,并无多大差距。但若是加上特定的环境,那就是截然不同的结果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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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却说王毅凡弃矛换剑,本是打着拼一拼的念头,不曾想误打误撞,解锁了自己的绝招。顺带还破了自己的心障。

    “赵将军小心了!”他低喝一声,右手剑突突连刺,所施展的正是“惊蛰九变”中的第五变——“飞鹏擎天击!”

    “…”此时的赵云越打越惊,联系对方的马战表现和拙劣矛法,心里不禁要问:难道这交州牧的本事全在剑上?心念此处,赵云不敢大意,手中银枪只守不攻,意欲看透对方的招式后,再行出击。

    不过可惜,“惊蛰九变”本就以“变”字为精要,其招式重神不重形,只要王毅凡换一个手法,或者换一个角度,其任何一招都能衍生出无数新招。除非你不怕死和他互相伤害,否则光靠防守反击,永远试不出他的深浅。

    当然了,这世间总有耐性极好之人。像姜尚,像诸葛亮,像司马懿,像赵云…

    赵云的耐性,来自于他二十年如一日的练枪。试想,能每天重复一个动作,重复二十年的人,他的耐性,他的耐心到底强到何种地步。

    就用王毅凡的切身感受来说,赵云的出枪已经不是寻常的“出枪”了,而是一种近乎本能的举动。就像吃饭喝水,简单地让人忽视。

    他就像不知疲倦一般,重复着拦、拿、扎三个动作。而他的对手王毅凡,因为体内的“吞天功力”,同样耐性十足。而且,王毅凡较他更多一丝动力。

    可不是,这么好的陪练上哪儿能找?早知道剑法有用,王毅凡哪用吃最初的亏。

    叮叮当当…

    不知不觉,天色渐渐明亮,晕倒在营的“钩蛇”士卒,凭借其高人一等的身体素质,更早地醒转过来。一时间,营寨中“嗯”、“啊”连响…

    石六,草号“水猴子”,是当初“锦帆军”的一员,亦是跟随甘宁多年的“老兵”,说是老兵,其实也只有二十出头,只是加入“锦帆军”日久,资历比较老罢了。

    他猛揉脑门,不停地晃悠,口中呲牙咧嘴地骂道:“娘的,别让我知道是谁鬼叫,否则小爷非剁了他的脑袋…嘶…哈…”

    说罢,他蹬了蹬脚边一人:“三子!快给我醒醒!”

    说时迟那时快,只见那名叫“三子”的钩蛇士卒猛地起身,一脑袋撞在他的大腿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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